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网络教育招生工作的要求,确保我校网络教育健康、有序、平稳发展,保证生源质量,特制定此办法:一、组织机构
远程教育学院院长为组长组成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录取工作;
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信息审查小组,负责对学习中心确认的报考信息进行复审,保证信息质量,防控招生风险;
招生办公室、质量监控与评价室、学院办公室组成考试监督组,负责对考试安全工作责任的检查落实,确保命题、制卷、运输、保管等考试全过程的安全;
远程教育学院分管领导、招生办公室主任、质量监控与评价室主任组成录取监察组,负责监督整个招生工作过程中的政策执行情况,受理举报电话,调查处理违纪行为及人员;
招生办公室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录取组,在领导小组监督下开展阅卷、成绩汇总、成绩登录、录取、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二、信息审核管理
按照报名信息采集要求,强化学习中心在信息采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对不符合要求的报名信息予以驳回和告知。
通过电话回访机制,对部分学生进行报考信息的回访,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做好报名信息的监控工作,防控跨区域招生现象的发生,审查异地户籍报考人员有效的居住证明或社保证明,如发现异常,对问题站点的信息全部予以驳回。
三、考试过程管理
加强内部治理和监管,强化关键岗位和薄弱环节监管,强化工作人员培训和考生教育,强化考试安全设施和条件保障,强化应急预案完善,强化考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考试监督组选派具有多年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对学习中心招生考试工作进行巡视,并监督学习中心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网络教育入学考试守则》对监考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切实保障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要求学习中心提供考试过程中的考场照片,考生签名表以及考场记录单,录取过程中结合以上考试资料进行积极核实,出现问题将取消录取资格,违纪严重的学习中心将取消下年度的招生资格。
四、录取工作及要求
网络教育由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工作是整个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要加强对录取全过程的管理,严肃纪律,坚决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
入学考试成绩由一人整理,另一人抽查复核,对考生成绩进行认真分析,按照上报教育部的招生生源计划,为保证生源质量的要求,划定各层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对加分、免试等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由领导小组予以批准方可进行录取,不得在照顾条件外区别对待,整个录取过程由两人交叉进行,防止暗箱操作。
录取领导小组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注销录取信息。考生提供虚假入学资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建立考试录取申诉、举报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录取监察组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