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习中心(函授站):
为了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有效利用校内校外的人才资源,深化学生应用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远程教育学院现面向校外选聘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请各学习中心(函授站)积极做好选聘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聘范围
学习中心(函授站)所在地市的高等院校专任教师、科研院所研究人员、企业高层次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
二、专业要求
选聘的校外指导教师所从事的教学、研究、生产、管理等工作需与表1中所列专业一致。
表1 专业范围
土木工程 | 行政管理 |
工商管理 | 环境工程 |
会计学 | 工程管理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法学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安全工程 |
三、选聘条件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2. 具有较高学术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或工程实践经验,能够较好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
3.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学经验丰富者可放宽至中级职称。
四、工作职责
1. 根据学生所学专业、从事工作、个人选题意向等,指导学生确定论文题目、研究内容及进度安排;
2. 编制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指导学生进行资料查阅和文献调研,使学生明确课题要求、研究目标和研究方法;
3. 注重对学生应用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认真指导学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并及时解答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写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4. 及时审查学生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稿件并给出详细修改意见;
5. 对学生的研究态度、工作能力、论文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评语。
五、聘任程序和时间安排
1. 推荐上报:6月12日至7月10日
学习中心(函授站)根据要求积极推荐毕业设计(论文)校外指导教师,组织教师填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校外指导教师聘任登记表”,收集职称证书扫描件,并于7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2. 审核资料:7月10日至7月15日
学院审核毕业设计(论文)校外指导教师相关资料,并择优进行聘用。
3. 公布结果:7月20日
学院公布聘用的毕业设计(论文)校外指导教师名单。
六、其他
1. 毕业设计(论文)校外指导教师聘期一般为1年,聘期结束后,根据自愿和双向选择的原则,可续聘;
2. 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质量,同时避免指导教师承担过大工作量,每位教师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不宜超过15篇;
3. 远程教育学院根据校外指导教师工作量给予一定的指导酬金;
4. 联系人:马先国;联系电话:0532-86981797;邮箱:maxianguo@upc.edu.cn。
远程教育学院
2019年6月11日